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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第1页)

勇于尝试,也勇于信任。

他们跑半个小时左右休息几分钟,一直到跑得望见了黎明的时候,真的太累了。

他们已经到了一个小镇了。

后头是长长的高速车道,直直的,有一种可以一眼望到头的感觉。

陈语菲轻呼出一口气,这个地方距离她所见到的那个派出所已经不远了,但是这也证明,他们只跑了一半的路程……

几个小时的狂奔,竟然才跑了一半的路程!

害!这可太难了!

她是依靠神奇的能量在支撑着,但是斐钧俨然已经累瘫了,整个人累倒在一旁,大口大口地喘气着。

他们倒不渴。

这年头,经过的乡村田埂,小河流的水还很清澈干净,他们已经喝过几次了的。

陈语菲倒是十分庆幸,阿钧是一个喜欢运动的男孩儿,除了在幼儿园和在家里吃饭等时间,其余的很多时候,阿钧都是踢球、跑步等,他的体力不错。

如果阿钧是一个整天闲着就坐着看电视,跑几步就喘得走不动道的小肥宅,那么这一次她就算是想救他也救不走他。

过了几分钟,斐钧的呼吸终于稳下来一些。

可是,他消耗体力太多,真的有些饿了。

走是还走得动,但是不再像先前几个小时那样,跟一头小野牛似的得劲狂奔。

突然陈语菲心里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她蹭的一下立马站起来,转头看向身后,那长长直直的公路,很远很远,但是她却出奇地看得清清楚楚,一辆破旧的面包车!

是绑匪的面包车!

糟糕!

他们一定是一大早起来,发现阿钧已经逃了,开车追上来了!

“快,快走!”陈语菲拉起阿钧。

“嗯?怎么了?”斐钧问道。

陈语菲心里着急,车子的速度非常的快。

她看着那车子,距离还很远,但是按照车速,不出二十分钟肯定就能追上他们了!

“快走!”她拉过斐钧的手心,写下这两字!

可是,她知道自己写的第一个“快”字是错的……不太记得了!

希望阿钧能够懂吧!

呜呜……这一刻,她方才知道什么叫做“书到用时方恨少”!

她保证以后自己一定要好好学习,努力向上,做个学霸!

“你的意思是,快走?”斐钧转过身往后头看了一眼,却是什么都看不到,只是模模糊糊看见很远很远的地方好像有车子,“他们是不是追上来了?”

陈语菲拉过他的手,在他的手心上写下一个字:对

然后,她拉着他就往前跑。

这是一段高速公路,这个年头四个轮的车子还是相对对,上高速路段的车子当然也就相对少,但是她记得这条路很长很长,经过这条路跑很长的一段才能去到有派出所在路边的地方。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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