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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夺命枪(第1页)

“夺命枪……”韦恩陷入沉思。

这是一个熟悉的名字。

在前世的游戏记忆里,这把枪掉落自猩红之地的心脏。

掉落的前提,是有人深入满是怪物的猩红之地,并且进入诡异洞穴的至深处,炸碎那被猩红之力感染的特殊岩层,找到在岩穴当中怦然作响的猩红心脏。

换句话说,就是冒极大的险,才有机会弄到这东西。

因为整个猩红之地犹如一个巨大怪物的躯体,这个操作,就是等同于深入怪物躯体的核心,把它的心脏炸碎。

想想就知道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韦恩搜寻着这一世的记忆,很快知道了对于眼下这个世界来说,猩红之地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猩红之地就等同于地狱本身。

那里充斥着代表死亡的畸形怪物,异变和疯狂充斥着那一块领域,正常的生命无法在那儿存活。

没有谁会想要主动去接触这么一个地方。实际上,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一辈子也不需要猩红之地打交道。

所以那是一处充满神秘感的秘密之地。

只有教会和宫廷之间权力至高的人物,才会以看管和守卫为由,对猩红之地的边缘地带进行简单的控制。

这种控制,从另一个角度看来,其实也是对于民众的。

因为在隔绝怪物的同时,也隔绝了想要接近怪物的人。

但这种封闭是在最近百年的和平中形成的,在更加久远的混战时期,人命如同草芥,大量不惧死亡只想财的赏金猎人,纷纷进入猩红之地,谋求一夜翻身的机会。

不过,自从罗卡殿下征服了整片大6以后,世界逐渐安定下来,不再有寻死的人进入其中。

宫廷和教会也许有针对猩红之地的秘密组织,但在公开的信息中,他们从未提及这类事。

官方的说法,是宫廷与教会也对猩红之地保持敬而远之。在大图书馆**区那些机密级别的讯息,基本全部来自当年那些赏金猎人中罕见的归来者。

所以,猩红之地在人们的眼中,其实更像是一团迷雾那样的存在。

只在有一点上大家都达成共识:那就是物以稀为贵,来自猩红之地的怪物的掉落物,无疑全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藏。

“你知道什么是夺命枪吗?”韦恩抬眼,问柜台后面的疯狂米尔斯。

米尔斯瞪大眼睛,似乎又要陷入歇斯底里当中,可在最后一刻克制住了:

“当然知道!”

望着韦恩皱眉的样子,米尔斯显得很是激动:

“那可是火器!少见的火器!反手卖给从萨拉远道而来的富有旅商,可以赚好多钱!”

韦恩愣了愣,心想你知道个屁。

假如米尔斯真的把这玩意卖给旅商,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来自萨拉的秘密骑士绑走,在某个地牢里经历非人的审讯,直到他把肚子里的东西全部吐干净为止。

记忆和认知告诉韦恩,这个东西牵涉到太多麻烦了。

对于一个农民身份的持有者来说,假如要处理它,最好的方法应该是远赴ys城的黑市,在那里,把它卖给识货的法外狂徒。

而不是以一个金币的低价,卖到这个倒霉的杂货铺商人手里。

可父亲选择的……竟然是后者?

韦恩思来想去,都觉得这样冒险又害人的事情,父亲绝对不会做的。……

韦恩思来想去,都觉得这样冒险又害人的事情,父亲绝对不会做的。

疯狂米尔斯说的话到底可不可信?或者父亲是在欺骗米尔斯,夺命枪只是他给某样普通的火器起的名字,并不是自己推断出来的那个来自猩红之地的违禁物?

但父亲从没有和自己提起过有这么一个东西啊……

从来不提。韦恩的心一惊。假如那把枪真的是违禁物,那么从来不提也是正常的。

韦恩有自己的想法了。也许是直到昨天,父亲面对缺钱的困境,走投无路了,才会做出这种后患无穷的冒险行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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