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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不算突然的想法(第1页)

我与清松又探讨了一下飞剑的方法。他对飞剑,只一个说法,无非不到一定情况下千万别使飞剑。我却有另当别论之说。我说:“仰仗外物,或等于无!”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却使他陷入了深思!他一时想不懂,只能说:“你既可以不倚恃外物而自强,又何必飞剑?”

从这句话而言,他也算个哲学家了!不恃外物而自强,天下自然无敌!如何能?我只想到老子《道德经》里讲的怀赤子之心可以!诸位看官,你信不信《道德经》嘛?

但我还真有点信!结合此界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状况,还真不好说得!在现实世界里,我是知道近代革命史的。就拿伟人诗词里显露的情怀而言,一个沁园春,也写出了个柳暗花明的状况嘛!在《沁园春.长沙》中,是“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在“沁园春.雪”中却成了“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这就是种转换!

我也不晓得为啥有这种感觉,反正觉得我迟早要被推到风口浪尖上。我想简单地脱离此界,怕不容易!

于是,我又想到了清松让我组建剑阵团队的事!其实,小股武装力量,还真不管回事!对道士这些修炼之人而言,打不赢就跑的道理算是很明摆着的事!所以,还真不好把他们真正武装起来!

但我以史为鉴。我想到了三湾改编的事!说不得我把那搬到这世界来,也有可能创建起一支铁军的!

但这核心所在,我总不至于全部照搬嘛?结合到我本来就有点想在此界倡导道学,这也与他们很贴近啊!所以,我认为可以类似地搞!那就是深入到人群中去,让大家都懂道学。那么,人人为公,也就自然拧成一股绳,又无所谓作出牺牲了!

我也不晓得我算不算阴险了点!但目前只能如此应对!不然呢,以我所见邪教冰山一小角的情况而言,等人家追亡逐北之际,正道还真有可能作鸟兽散!

当然,这本质上讲,于我本无干的。但奈何我附身于小石身上嘛!从我的脾气而言,也的确不服这回事!对现实世界的情况,我就不服得很!只是无奈而逃避着去打电子游戏去了嘛!现在想起这,我除了痛恨别的就只能痛恨自己了!但在此界,我既如此优秀,为何不为之?我不抱索取于此界之心,不正符老子所言“无所为而无所不为乎?”

进而我又想到,不光我们这把把修炼者要懂道学,天下民众都要懂才行!这才叫真正的得民心!我就不信,邪教以一个《阴符经》,就真能得民心?他们想一统天下,迟早也得过这关!虽然《阴符经》被吹得如此不得了,但似乎也没盖过《道德经》嘛!邪不胜正,我还是相信的!(后来我晓得《阴符经》其实不邪,只是稍偏一点为邪教所利用而已!算了,这是后话!)

于是,我还更重视对《道德经》的宣讲起来!先目前是要把清风他们三个培养起来,让他们深入到各基层去宣讲。我有时间再去说说。再把大家放出去传播。我就不信,此界既有向道之基础,这都还干不起!

至于如何收场,我也没想收场!反正这绝对可以给邪教一统天下造成很大阻力的嘛!只要如此,我或许还能搞出点道理来看能否借助一些东西回归现实世界!不这么办,鬼晓得能否回去哟!

我这想法其实还是挺简单的哈!就力所能及地宣传道学思想而已!

对此,我也有些细小的打算。毕竟清风算从头到现在都听全了的,让他代为传道也不错。清松嘛,再与清风抬杠,也不是乱扯之人。胡玲珑还不简单,叫她帮我做这回事,估计是愿干的!(又有点扯了!我这算用美男计么?)

我既如此想定,便更欲加紧时间把《道德经》给他们讲清楚了!

于是,吃过晚饭,我便主动找齐他们,说有重要话说!

一切不过辅垫下读懂《道德经》的重要性而已,接下来便又是狂讲《道德经》了!

清风是很欣喜地期待着。清松从前面所听的加上我所说的事关重大的意义出而言,也是很认真地对待。胡玲珑就更别说了,满眼星星地看着我,弄得我都不敢看她一眼了!

算了,我还是正儿八经地把《道德经》讲下去。估计看官们冲着这来也想听,就一口气爆更了。这可是我花了十数年研究的结果!不卖钱!

“《道德经》第六十章

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此章老子是从巫的角度来说以道治国的好处。

史官之职应该源自巫师。因为古时史官地位还是挺高的,统治者每遇大事必参谋于史官,连准备与别国打仗,一听史官说慧星(民间说的帚把星)划过不吉利,就仗都不打了。可见,史官还往往为统治者提供巫卜方面的服务。汉武帝废了司马迁后,这方面就改而去问贾谊。唐李商隐诗《贾生》中就写到“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老子作为史官,肯定对这方面是熟悉的。但是,就老子着《道德经》可看出,他对治国的思考已经归于理性而不再迷信了。至少他把偶然难测的鬼神(实际上即是指偶的天灾祸患)也归之于“道”所决定的了。因此,这一章也可以认为是他就这方面的阐述吧!

“治大国,若烹小鲜。”这是老子最出名的名言。意指以“我无事”的态度,不扰民,任其自然展,大国也很容易治理好的。“小鲜”即小鱼。煎炸小鱼,不可乱翻动它们,否则会被翻得稀巴烂。这是以比喻的方式在强调要以道治国。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这是说如果以道来治理天下,就连那些暗中左右着我们的“鬼”也不会灵光了。此处的“神”不是神灵,而是灵验的意思。古人迷信,认为冥冥之中有“鬼”在作祟,降下灾难,破坏人们的好事。所以中国有很源远流长的鬼文化。当然,这源于古巫术。老子此句说的并不是指“道”能压“邪”,而是表明了“邪”(即“鬼”,指那些偶然灾害)也是因道而生,归之于道的。从现代哲学的角度说就是偶然反映必然,必然决定偶然。总之,老子是想说,以道治天下,是可以避免灾祸生或对人们造成重大伤害的。即使遭遇自然灾难,在德政之下,及时赈救,也可以尽量减轻灾害损失,帮助人民顺利渡过难关。

“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是说鬼不灵验了,它的神力就没法挥出来,就不可能伤害到人们。此句中第一个“神”承前一句仍是“灵验”的意思,第二个“神”则指的是鬼的神秘能力。

当然,由于古代农业技术落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极其欠缺,所以天干水涝这样的自然灾害是频频生的。对于这些自然灾害,在科学知识欠缺的情况下,人们将它们认为是鬼神作怪太正常不过了。老子所说“以道莅国,其鬼不伤人”固然有很大唯心地安慰大家的成份。但若从施行德政出去看,积极救助与组织救灾,是可以尽量减少损失,使之能在大家承受范围内的。这样去看,老子又没有乱哄人。只是老子在此处好像还没有想透这些,故并未说明。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即是:非但鬼的神秘能力不伤害人们,圣明的统治者也不会伤害人民。

“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就是说鬼(灾祸)和统治者两样都不伤害人民,那么,人民就享受到了德的恩泽了!“德交归焉”即“把德的恩泽交付给人民了。”

从这一句可以看出,老子是意识到了自然灾难与统治者的剥削和祸害是对人民侵害最主要的两个因素的。所以,老子强调作为统治者一定要“慈”,就是希望他们不要侵害百姓。非但不侵害,还在面临灾难时救助百姓,那样就真正能实现“两不相伤”了。这对于老百姓自然是太好不过了!

第六十一章

大邦者下流,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故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大邦。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邦不过欲兼畜人,小邦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所欲,大者宜为下。

此章老子谈外交上“以下取上”的原理。

春秋末期,异姓诸侯小国基本上都消亡了。所存各诸侯国除秦国外都是姬姓姜姓。从原则上说还不存在完全灭国吞并的道理。因为那都是周天子分封给各位亲戚的封地。但大国裹挟小国称霸,小国依附大国图存的局势已成。互相借兵借粮乃至割地等现象频现。所以那段时期各国间外交显得很重要。《诗经》甚至成了必不可少的外交辞令,有“言必称诗”之说。当然,外交策略也就成了必须考虑的问题。老子此章就是按照道家“以柔克刚”的观念来说外交的。

“大邦者下流,天下之牝。”此处“下流”并非现在语言中的下流无耻之意。而是指“如同江海那般处于水之下游而广纳百川成其大”的意思,是褒义词。此句之意即:大国是天下所依持的中流砥柱。相当于现在所说的“负责任大国”。是天下之母(即“牝”)。肩负着振兴天下的重任。老子这句话把大国的地位抬得很高。他也的确希望大国能负担起振兴天下的责任来。

“天下之交也,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这句则是说泛泛之理。即:这世间雄雌的交配,雌性往往靠静静地不动而胜过雄性。这是因为“静”处于下位。老子以此话丑理端的比喻来说“处下”的好处。当然,也为后面要求大国在邦交中最好保持处于下位的态度打下伏笔。

“故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大邦。”此句中两个“取”意思相近但略有不同。大邦取小邦,是取得小邦的归附;小邦取大邦,是取得大邦的庇护。这句翻译过来就是:大国尊重并谦让小国,就可以取得小国的归附;小国对大国谦下忍让,就能见容于大国受其庇护。

“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就是说:因此,要么是大国放下身段来获取小国的归附,要么是小国谦让大国来取得大国的庇护。

“大邦不过欲兼畜人,小邦不过欲入事人。”是说大国不要过分地畜养、控制小国。小国也不必当舔狗,过分地顺从巴结大国。而“两者各得所欲,大者宜为下。”则是说当二者都有这种需求的情况下,大国要特别应该谦让小国。这就好比兄弟间要在一个家里过日子了,哥哥就该多让着弟弟些一样。

老子这种外交思想也挺理想化的。那是因为他把各国看成弟兄关系一样去了。说实在话,外交要从平等的地位出互相尊重才对头。为了取得小国的依附,大国适当照拂一下小国是该的。这样能取得小国的好感,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以达到伸张正义。确实是大国应该采取的策略。而小国谦让大国,往往是迫不得已。但小国也不能有失尊严地一味退让。必须威武不屈、利诱不贪,独立自主地在国际事务中坚持不失公允的原则,尽可能挥自己该有的作用。也许这样还能间接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历来弱国无外交。游走于列强之间,终究不是回事!所以,老子那套外交思想,其实并不可取。

“处下而上”,对老百姓可以。毕竟老百姓从根本上说是把统治者当成其中一员,并潜在地把他当成领路人的。二者是一直都有共同利益可言的!就算在春秋时期,统治者及其贵族集团也肩负了保证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义务和责任的。当时军队基本上是由贵族出。而国与国之间的利益不怎么好绑在一起?经常是“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一时的利益。”!所以,想靠“处其下”来获得各国的拥戴或庇护,是不大现实的。

第六十二章

“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珙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故为天下贵。”

此章老子借“道”的包容性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之理,授天子御下之法。

“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宝。”就是说“道”是万事万物内在葆有并推动其展变化的玄奥所在,它既是善人珍惜的宝贝,也是不善之人潜在地保留着的。简而言之,万物皆有道。善人珍惜道,不善之人不珍惜道而已,并非他骨子里不存在“道”。如果我们把“依道行事”浅表地当作“良知”看待,老子这句话就有点儿像在劝人为善了。但老子并非劝人行善,他的善与不善完全是以“是否依道行事”这一客观标准作为准绳来判别的。在他看来,不善之人做错事,并不关“心地是否善良”的事,而是因为不善之人没有很好地去认知“道”,所以他们往往不在乎“道”而肆意妄为,很多时候就不能依道行事,就要犯错。犯错就不善。

“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要理解好这两句话的意思,就要看出这两句话连贯之处在于“美行”。“美言可以市尊”是“美行可以加人”的铺垫而已。这也许也是先秦古人的一种行文习惯吧。就好比骈文一样,非要先花绯绯地对仗铺垫下来再切入主题。这两句话相当于是:(有道的人)为别人说好话可以得到别人对你的尊敬,对别人行良好的行为可以使别人得到增益(“加”,就是“增益”之意。与“帝力于我何加焉”的“加”同意。)。既然如此,别人所犯之错(即“人之不善”),又怎么可以不包容(即“弃之”)呢?换成简单说法就是:“人犯错难免,不可因此就一棍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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