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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少年时曾争锋较量过许多次,然而哲勒从未想过会和眼前男人有死斗的这一天,但他知道,他的对手大概早已在脑内模拟过无数遍今天的情景。他看着黑狼唇边莫测的笑容,忽然发现自己从没有看懂过任何一个末羯人的心,不管是母亲,是若娜,还是墨桑。哲勒和墨桑同时退步,同时拔刀,也同时出声。“为荣耀,为尊严,为灵魂。”“为荣耀,为尊严,为灵魂。”“苍穹见证!”“苍穹见证。”或许他不懂,那就让刀来懂。灰烟带着宋明晏疾驰,他看见了图戎的军阵,军阵也感受到了马蹄声,人群们十分默契地为宋明晏让开了一人宽的道路,以供这位金帐武士通过。宋明晏咬住下唇,在即将来到观战的最内圈时他一跃下马,抽出了背后的长弓与羽箭,抬手对准了场内那道黑色身影。就在他即将把弓弦拉至满圆的一瞬间,一道人影冲了过来一把阻止了他,箭头顿时失了准心,弦也软了下来,宋明晏毫不犹豫,手肘腰间立时一个用力,想要将来人掀翻在地。“阿明!”穆玛喇被宋明晏带得一个趔趄,手掌却死死扣住了对方的上弓片不让他再次举起,“你在做什么!”“结束这场闹剧。”“你把这个叫闹剧?你疯了吗?”穆玛喇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宋明晏是哲勒的金帐武士,他的主君正在进行神圣的决斗,他却把这个叫闹剧?“疯的是你们才对。”宋明晏见甩不开穆玛喇,几乎不假思索地拔出了狼头短刀,“以前是没机会,现在我杀了墨桑,一切就结束了。你松手吧,我不想伤害你。”穆玛喇瞪大了眼睛。他从未见过宋明晏这副表情,青年的面上极度冷漠也极度淡定,偏偏目光却像被逼入绝境的凶恶困兽,仿佛下一秒就要张开獠牙伸出利爪最后一搏,他敢肯定如果自己再不松手,他所尊敬的阿明大人会毫不迟疑的挥下刀子给他的手掌添一个窟窿。但他不能松手。“好吧,那你就把我的手钉在你的弓上吧!”他低声叫道,用力闭上了眼睛。然而穆玛喇预想中的剧痛没有传来,他缓缓睁眼,才发现帕德和戈别不知何时从另一侧赶了过来,二人一边一道,架住了宋明晏的胳膊,穆玛喇这才敢放开弓矢,掌心已被弓片勒出了两道血痕。“决斗已经开始,你不能不守规矩。”戈别说。穆玛喇也连忙劝道:“对,对啊,阿明,你自己不也曾经和摩雷决斗过吗,这是规矩……”“规矩?”宋明晏还在挣扎,他愤怒到极致,笑声反而从胸腔迸出,“我为之立了誓,饮了血的只有哲勒,保护他就是我的规矩!我一个东州人,为什么要守你们的规矩?”“你!”帕德一咬牙,他反手使力,宋明晏被他带的往后退了两步,男人趁机一把攥住了他的衣领,帕德像一头抵角暴怒的公牛,带着膻味的粗气喷到了宋明晏的脸上,“对,你是个东州人,你可以不守我们的规矩,那你的汗王怎么办?你把你主君的尊严置于何地?你要让他变成一个靠着下属偷袭赢下决斗的懦夫?让他成为全北漠所唾弃的对象?”宋明晏回瞪着他,没有说话。“你在害怕,害怕哲勒会输,会死。”“害怕得都忘了自己是他的金帐武士,本该是最信任他的人。”“这场决斗是哲勒的选择,你不要让哲勒恨你。”帕德说。他这一句话才是不偏不倚地扎中了宋明晏的痛处,他牙关紧咬双手几番用力,最终地面传来两声当啷轻响,弓刀落地。85烈日像明月一样泛着白。也像刀刃一样泛着白。挥出法,或者说是墨桑不让哲勒有所章法。刀已不再是唯一的武器,就如同猛兽在撕咬时,利齿也不是唯一的武器。墨桑的左手遭到了重击,腕上两寸处突兀地凸出一截,他干脆不用左手,因为另一只手上握着的刀一样能撕裂哲勒的侧腹。刀扇像猛禽的铁翅,带出了一串淋漓的红。哲勒捂了一把伤处,五指眨眼便被血流染透,他调整着呼吸,同时警惕着墨桑的下一次刁钻攻击。大约是开始失血的关系,哲勒的太阳穴一突一突地跳动着,他的视网膜开始泛红,眼中渐渐看不清远处的人群,身边的荒草,头顶的烈日,只剩眼前的对手。他的耳边传来不知名的啸叫,悠远又古奥。——嗜杀是堕落吗?残酷是堕落吗?不,那是你的本能!是烧干血液,敲碎骨头,依旧会附着在你灵魂上的东西!——你拒绝它,拒绝本能,拒绝争斗,所以才会变得和东州人一样优柔寡断。——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你的目光,那是真正的白狼。“你的刀上确实没了迷惘,可总还少了点什么。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墨桑说着手肘带动刀锋,挥开哲勒的刀的同时在身前画出如虹的半圆,他在这炫目的日光中大笑出声,“是野心!开心点儿吧,我的兄弟!这是祭典,是盛宴!是庆祝谁才是草原真正主人的好日子!”游歌者口中那一个指尾的差距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如今人墙围成的圆场中只是两匹同样伤痕累累的却又执拗着不肯倒下的野兽,脱水与高热,疲劳与剧痛催促着他们做最后的搏斗。墨色衣裳的男人扑过来的身影像是天际急袭掠过的展翅黑鹰,是诗歌里传唱的死神,他的瞳孔中燃烧着烈火,喉咙中发出了蛇一般嘶鸣狂笑:“来吧!”他像是深渊。邀请他,吞噬他,同化他。嗤。寂静的草原上,钢刃劈断骨骼正中心脏的声音明明不大,却如同祭典收尾时的最后一声闷鼓。“我拒绝。”这是哲勒给出的回答。墨桑凝视着他的对手,刚想笑一笑说点什么,逆流的血液便涌出了口腔堵住了他的所有言语。他没有抬手去擦。还是一刀致命,不论过去多少年,哲勒依旧固执得叫人腻烦。他松开了刀,刀刃从哲勒的颈侧缓缓滑落,飞断了几缕散落的头发。男人退了几步,他张开双臂,以一个想要拥谁入怀的姿势向后倒去。天空蔚蓝如洗,是个适合死亡的日子。光阴在他逐渐暗淡的瞳孔中飞转。从儿子身上的奶香,到妻子鬓边的金盏花,最后停在了姜州城的一轮满月上。那年他十五岁,背着父汗和纳克尔们偷偷跑去姜州玩,他花了大价钱从蓬莱客手中竞买到了一柄清水钢打的短刀,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能将自己原先的佩刀劈开一个缺口。他心满意足准备回家,却在半夜离城时碰到了一名和人贩子搏斗的少年,少年势单力薄,眼见着要被擒住时,墨桑把短刀抛给了他。两人一起杀掉了前来截堵的人贩与马贼,一直逃到了乌纳河才分道扬镳。少年将短刀还给墨桑,墨桑拒绝了,他微笑道:“你是北漠哪个部族的贵族?身手真不错。这刀送你了,我们交个朋友吧。”那少年抿了抿嘴,没犹豫什么便把刀插到了自己的腰间,他又一次抬眼看向墨桑,视线定在对方毫不遮掩的世子金带上,低声说:“你会后悔的。”是的,他不止一次,十次,一百次的后悔在姜州救了他一生中最大的对手。却从没后悔当这个人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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