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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第1页)

“……”

“一百积分兑换你的消息,她都不舍得。”

“……”

再添一把火:“你如此痴情,她却这样蠢笨愚钝,我都要替你难过了,不如放弃吧!”

“哼!”

☆、第37章单章

一百的积分换了短短的十天时间,回到最初的世界。

葵花睁开眼还是前半夜,她上次离开的时候正躺在床上,算算时间还不到一小时。

美美的睡上一觉,葵花神清气爽起床。

向妈的早餐店已经开张,因为原料正宗,味道鲜美,短短几天时间就拉了一批固定的客人。

一中对面是个小区,一楼一溜儿做生意的,本来也有两家米分店。向妈一来就分了客流,另外两家相当憋屈,好在大家都只是新店,不是地头蛇,向妈到还没受到刁难。

米分店生意是个辛苦活,汤底与各种配菜连夜需要准备好,向妈四点不到就起床熬汤,用的是大根的筒子骨。

这会儿并不像后来,后来大家都认为筒子骨补钙,卖得跟肉价一样。而这会儿,猪肉在餐桌上还算半个奢侈品,所以肉贵,但是筒子骨是不要钱的。

向妈每天总要进猪肉剁碎了做臊子,肉贩便会免费送她足够的筒子骨。

葵花起来时天已大亮,洗刷完毕把睡懒觉的乐乐叫起来,两姐弟去看向妈。向白梅已经去了学校补课,向爸与向妈早就出门去了店子。

向爸向妈已经准备收摊儿,每天早上一百多碗的米分,每碗成本约一块五,卖出价是三块,累完一早,大约能赚一百五到两百块。

这点子钱在后来来看是很少的,但此时,却让向爸向妈非常满足。这时候的民工一整天劳累,工价只有八十到一百二。

葵花与乐乐到店子时,向妈正乐呵呵地数着钱,向爸也是满脸喜色。虽然辛苦,但是值啊!

早餐店与小南杂店就挨着,向爸去了隔壁把店门开了,清理货物。

向妈煮了两碗面,放足了配菜,葵花与乐乐大口大口吃起来。向妈的手艺很棒,这也是小店生意好的原因。

临近开学,早餐店和南杂店的生意更加红火,原本每天一百多碗的面剧增到两百多碗,向妈一下子忙起来,葵花这几天每天跟着向妈四点就起,剁臊子、洗碗、端面、收钱,能做的都去做了。

向妈感慨儿女越来越懂事了,葵花给她捶肩,心里想,如果一个人,跟家人相处的时间都是无数次任务换来的,那这个人就算是做牛做马,也会异常珍惜每一秒的天伦之乐。

向爸带乐乐去离家最近的城郊中学办转学手术,因为乐乐成绩优异,表现优秀,没费什么力气,就被接受了。

葵花用自己的私房钱,给他买了个崭新的双肩包表示鼓励,葵花记得这小子对背了五六年的旧帆布单肩包非常厌弃。

向乐乐高兴地道谢,喜滋滋的过了半天才问葵花哪儿来的钱,葵花得意洋洋地给自己比了个大拇指:“我给老妈打了几天工,发了工资呗!”

晚上白梅从学校回来,给葵花和向乐乐每人买了一只钢笔和一个笔记本。

对向乐乐的新书包道贺,对葵花的做法表示赞赏。

第二天,乐乐一早就爬起来去南杂店当小掌柜。

向爸偷偷给向妈透露,小儿子想攒钱给两姐姐买新学期礼物。

榜样姐姐的言传身教,比父母的念叨更让他印象深刻。

向爸向妈陪白梅去配眼镜,葵花也去了,还好姐姐只有两百多度,用空间灵水之类应该可以矫正过来。

白梅对于三百多块的眼镜相当珍惜,早中晚都要用水清洗,保存在眼镜盒里,盒子擦的干干净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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