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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英文诗(第1页)

杨梅走出卧室,重新回到客厅,楼下一堆孩子的玩耍叫喊声,让整个午后得不到宁静。沙上的任合淳与向俊成还在讨论着语文写作的事。

茶几已经清空,茶盘被挪到一边,空出来的当作书桌,向俊成则坐在小矮凳上写字,听话照做嫣然一个乖巧的小学生。

任合淳打算让向俊成即兴挥一下,以她自己为描述主体,可刚想开口,母亲就出来了,还凑近观察他们在干嘛。任合淳有点不满意“妈,你不好好休息出来干嘛,打扰我们学习了。”

杨梅不好意思“我睡不着,吃个草莓。”说着便退到一边,任合淳看了母亲一眼,接着又退到阳台,拉开了距离,任合淳才感觉状态最好。

任合淳道“来,以我为主体,通过描述我任合淳,写一篇简短的说明文。咱们先梳理一下内容,我,我是谁,我是任合淳,我是个女孩,青春阳光朝气的女孩。我和你一样,今年十四岁,我的外貌,只有一百六十一公分,我头,是长的,我的头颜色,有点黄。还有吗,我的皮肤不算太白,我的牙齿,怎么样,整齐洁白。我的爱好,阅读,我最喜欢的一歌,记得不,莫文蔚的《爱》。还有吗,我最喜欢的服装色彩搭配,这个你来现,我穿的有点杂,经常穿黑裤子并不是我喜欢的,而是以前我妈老帮我做决定。”说到这里,杨梅忍不住看了她一眼。

任合淳继续道“我对我自己最满意的地方,嗯……哎,我突然想不到耶,怎么办?我觉得我不够漂亮,跟桂花姐就不如她,成绩呢,也不如李薇薇的好,我实在不知道自己哪里好,啊,我好烦啊。”

向俊成看了她一眼“怎么会这样觉得,你自己身上也有很多优点吧。”

任合淳道“那你说说看,我有什么优点。”

向俊成看了她的眼睛“你有一颗善良勇敢的心。”

任合淳道“这个不算,人不可貌相,善良的心勇敢的心,不能表现出来,谁都不知道呢。”

回到作文的问题,任合淳开始督促“好了,你来写我,写一篇关于我的文章。我的大概情况便是刚刚所说的,你可以自由挥。”

顺着任合淳给的提示,向俊成轻咬笔头,找不到感觉,但想起一件事,却让他来了一点感觉。左看右看,觉得要写出来得需要不被打扰。恰好任合淳起身去了卫生间,茶几上只有他,于是提笔叙述他与任合淳相识的过程。

题目便是关于任合淳

“那年中秋,下午大概四点半左右,卢桂花到锦阳市三小接我,在男生寝室里,我的班主任杨柳老师闯进来,于是带我和卢桂花一同去她家吃中秋团圆饭。我没想到的是,到了杨老师家里,我遇到了一个女孩,她告诉我们她的名字叫任合淳,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牙齿洁白,我看着她从车上走下来,和我视线相对的时候便带着笑脸,从此我便记住了她那张美丽可爱的脸。我以为以后我们还会经常见面,但是没有,各忙各的,那天留下来任合淳的电话号码,后面却失效了。我和卢桂花每个周末和假期都会在一块,偶尔一次在书店遇到了任合淳,她变化好多,头更长了,比以前更漂亮,还给了我新的号码,后来还送了我们每人一本小说,还是精装版的。然而,任合淳给的新号码,没过多久又失效了,都没来得及联系,她曾说她的父母对她管得特别严,她出来一次不容易,一直想带我和卢桂花喝奶茶,说了很多次,但一直没有机会。往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在画画,后来她看见我给卢桂花画得画像,觉得特别美,于是偷偷跑出来让我给她画一张,我很高兴能够再次看见她,虽然同在一个城市里生活,但我对她了解不多,不敢贸然去找她。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我们约好一块考进实验中学,然后可以做同桌,遗憾的是,我成绩太差了,考不上实验中学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周末我在春阳公园摆摊画画,有一天,阳光明媚,任合淳跑出来,她变得更漂亮了,那天我们三人拍了很多照片,也是那天,我第一次牵了她的手,她的手心有温度,很温暖,我能感觉到她那颗彭拜的心。后来,任合淳又给了我一个任务,一定要加倍努力,考进锦阳市一中读高中,我想,在她的帮助下,我会如愿的,谢谢她。”

任合淳从卫生间出来,看到向俊成书写的短文,工整的字迹吸引了她,标题上看见自己的名字让她激动无比“写得真好。”

向俊成道“瞎写的,就当完成你交给我的任务了,完成作业。你都没看内容,怎么知道好不好,我乱写的。”

任合淳拿起向俊成写的那页纸,提在自己面前,靠近杨梅在她面前炫耀一下“妈,你看,这是真正书法,好看吧,每个字都很灵动哦。”

杨梅看了一眼,伸出手“给我看看呗。”

任合淳拒绝道“不行,这是我的秘密,我和他的秘密。别人不能看。”她围绕着向俊成,在茶几周围走来走去,看着向俊成写的文字,虽然简单,但写到她心里。边看边笑,于是在向俊成后背停住,弯腰偷偷告诉他“就当是你给我写的情书了,我收下了。”说着将那页纸撕下来,折好塞进自己裤兜。

向俊成听得清清楚楚,害怕被杨梅听见,忍不住看了一眼,杨梅有些诧异,听不清楚,保持冷静。但看向俊成的反应,猜想女儿到底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劝道“任合淳,你又胡说些什么东西。”

任合淳笑道“没有呢,我们在交流怎么写作文。我在教他呀,他要提升语文成绩。”

杨梅听到此便不再询问,转身看着窗外楼下的小孩在玩耍。

任合淳坐到向俊成身边“作为回礼,我也写一篇送给你。不过,我是要用英文写的哦。”

向俊成道“我英文这么差,看不懂啊。”

任合淳道“这又不是作业,你回去慢慢研究,不急。”任合淳的书法一般般,能保证写出来工整就不错了,属于那种幼稚体,字母写得清秀无力。

向俊成看了一眼,很多单词他看不懂,唯独看懂了一个“LoVe”,出现了好几次,看段落方式,向俊成判断这应该是一英文歌的歌词,或是诗歌。

任合淳现他偷看,用手遮挡了纸张。笑道“不准偷看,影响挥。去,你端着草莓过去我妈那,给你未来岳母几个草莓吃吃,不然待会她又要说,我的草莓都被你两个兔崽子吃光了。”

向俊成有些不好意思,她又提起岳母这事。但还是硬着头皮走过去,手里端着草莓,杨梅看了一眼,很自然的表情,待向俊成靠近时,被告知“放回去吧,你们吃就行。这丫头就是欠教训,嘴上没个分寸,你别往心里去。”

向俊成笑道“我没事,阿姨,你吃几个草莓吧。来。”将果盘递到她跟前,杨梅看了担心尴尬,还是拿了一个“好了,拿去吧,我就一个。”

向俊成看了任合淳一眼,她还在写着,索性就坐下来,在小圆桌对面,便是杨梅。他看着窗外,一眼便认出了黑衣服的那个男生是张文思,张文思一个转身,同时现了向俊成,喊道“哇塞,好女婿,进去那么长时间,谈得怎么样啊?”

这话被杨梅听见了,站起来看了窗外,张文思见状便缩到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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