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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第1页)

原来留下白色丝帕的人正是棺材里的人,正二品诰命夫人富察氏,她嫁入夫家五年才生下一个儿子,两年后生下一个女儿,女儿取名锦熙,最得她的疼爱。丈夫热衷权势,为了儿子的仕途,想方设法让女儿成功入选秀女,可是终因为使用邪术而使自己的女儿惨死,富察氏痛不欲生。丈夫为了确保女儿的死因不被泄露,所以将自己女儿的尸体一把火焚毁。富察氏听闻死后不留全尸的人不能转世托生,所以她在死前托付一个信得过的奴仆,让他在封棺前在棺材里钉上十八根木钉,木钉上事先刻好十八层地狱再涂上黑狗血,据说这是一种萨满秘术,可以用自身的魂魄替换出她女儿的灵魂,并且能够转世投胎。

我叹着气放下丝帕,灵魂的事太虚无缥缈,富察氏的想法虽然愚昧,不过她对女儿的爱却非常伟大,宁愿自己受无尽的苦楚,也想给女儿争取一个转世的机会,实在令人感叹。

我想了想,把丝帕折好,依旧放进盒子的夹层里。说也奇怪,老林得到盒子也有一段时间了,可是他却没发现夹层的秘密,我的运气未免太好了些,不可不说一切自有定数。

第二天我到医院看山子,临去时买了不少补品和水果。到病房的时候,却看见山子正扶着墙慢慢地走动,病房里没有其他人。

我放下东西,急忙去扶山子:“山子,怎么就你一个人,赵叔呢?”

山子一笑:“最近我爸熬得比较厉害,我的伤口已经愈合得差不多,就让他先回去休息了,省得我伤好了,他却累倒了。”

我理解地点点头:“嗯,赵叔身体也不太硬朗,让他回去休息是应该的。这样吧,这些天由我来照顾你,就别让赵叔过来了。”

山子慌忙摆摆手:“我已经没事了。你的伤刚好,不能太劳累。”

我心中一暖,笑道:“我那是小伤,早就不要紧了。那晚要不是你来得及时,我早就死了。谢谢你,山子。”我无比真挚地看着山子,“我照顾你的事,你就别客气了,要不我会良心不安的。”

山子不知说什么才好,搔着头憨憨地笑了。

接下来我帮山子洗脸洗头,然后扶着他在医院走廊里来回走了两圈,虽说他有伤不能剧烈运动,可是适当的运动会让他恢复得更快。

有我的陪伴,山子的表情看起来很愉悦,看着他开心的表情,我心里突然有些发堵,我向来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可现在不只欠着那修,连山子也欠了……

这些天我一直留在医院照顾山子,赵叔本来不肯,可是在我的坚持之下,他只好答应了,只是每天都要亲自做饭送来,于是托山子的福,他出院的时候我已然胖了一圈。

在医院期间,马警官曾派人来过一次,说是对张福全的审讯已经结束,关我的那间地下室是他私自改建的,而地下室的那些箱子里放着一些出土文物和假古董,都是他来不及出手的。张福全长期向沿江市地下拍卖行提供出土文物,而这些文物多数是盗墓所得,对于企图谋杀我的事,张福全供认不讳,他杀我的动机其实源于我跟他的那几次谈话,他以为我知道他的秘密,所以想杀我灭口。除此之外,张福全还供认自己曾谋杀了两个人,一个是大中,而另一个据说是他昔日的合作伙伴。

张福全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马警官因为一直忙于他的案子,倒是对我们几个松懈不少。山子出院后,马警官找我谈过一次话,他问我为什么会屡次三番地找张福全,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告诉他是因为直觉。马警官不置可否地看着我,眼神很是耐人寻味。他说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查,虽然证实了张福全的各种罪行,但是并没有证据表明他和林娜的死有关,唯一有联系的是那晚招鬼用的碧玺手串是经张福全的手卖出去的。

对于这一点,我也相当迷惑,我没有福尔摩斯的脑袋,实在分析不出其中的猫腻。走出公安局大门时,我对着外面的天光叹了一口气,照现在的情况看,林娜的案子势必会拖下去,也许会成为悬案也未可知。这世上有许多事不能完全按照常理解释,说句异想天开的话,如果林娜真是因为碧玺手串招鬼而死,那就是灵异事件了,可能要找一个神婆当帮手才能破案。

这段时间我因为要照顾山子,所以向公司请了长假,加上受伤住院那几天,差不多已经超过半个月时间没有上班了。长时间的旷职让我有些忐忑,于是上班前我和同一办公室的同事通了电话,她说公司在十天前已经招聘了另一个会计,现在已经正式顶替了我的位置。我心里凉了半截,没想到公司的动作这么快。我一咬牙,算了,与其等着被人解雇,还不如自动离职,起码面子上还好看点儿。于是我当天就到公司递交了辞职信,主任连挽留我的话也没说,大笔一挥就批准了我的辞职。

我手里拿着一个月的工资,茫茫然站在街上,看着人群熙攘,突然间不知该何去何从。

这时手机铃声忽然欢快地响起,我看也没看就放到耳边,有气无力地“喂”了一声。来电话的人是沈小珍,她的声音听起来兴致高昂,她说老板看她工作努力,所以给她加了薪水,她想找几个朋友庆祝一下,问我来不来。

人生最悲惨的是什么?

这一刻,我认为就是她的得意来衬托我的失意。

沈小珍兀自在电话那头唧唧喳喳,我晃了晃被太阳晒得发昏的脑袋,得意也罢,失意也罢,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当。我何不学学沈小珍,趁着年轻肆意地潇洒一番,也省得来日后悔。

我不再犹豫,痛快地答应了沈小珍。沈小珍挺高兴,让我晚上早点儿回家,她和我一起出去。我苦笑,她不知道我已经失业了——可是何必告诉她,倒显得我是去借酒浇愁一般,也扰了她的兴致。

下午五点钟沈小珍就蹦蹦跳跳地回来了,然后拉着我大费周章地换衣服化妆,七点钟左右我们才出门。一路上我遮遮掩掩,浑身不自在。沈小珍瞪着两只仿佛被人狠狠打了一拳的眼睛紧盯着我,虽然她管那叫烟熏妆。

“小珍,”我别扭地拉了拉身上的裙子,“你不觉得我的裙子太短了吗?”

“哎呀,你快别扯啦。”沈小珍拍开我扯裙子的手,“今年就流行这个样式,你的腿长得比我好看,我都敢穿,你怕什么?”

我无奈地低下头,今夜的装扮怕是我生平最放肆的一次。在沈小珍的坚持下,我穿了细长的高跟鞋,露出半截大腿的黑色短裙,能突显上身曲线的紧身T恤,还化了一个十分妖艳的妆。这样的我,就连自己都感觉陌生。

眼见着酒吧在望,我却有些却步,沈小珍一把拉住我走进酒吧。刚一进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就把我淹没了,沈小珍四处观望,突然极度兴奋地朝一个方向挥了挥手,拉着我就冲了过去。

我从不知道她的力气那么大,蛮牛一样。我身不由己地跟着往前跑,直到看到两女三男才停下来。

沈小珍笑着跟他们打招呼,我却冒了一身冷汗,正在往嘴里倒酒,眼睛却眨也不眨盯着我的人,不正是海经吗?

这个人可真是阴魂不散,或者说我们之间的孽缘太深。

“好久不见,可爱小姐。”海经放下酒杯,朝我摆了摆手。

每次见面,海经都是这个调调,真让人厌烦。我把头微微别到一边,不去理他。沈小珍已经跟那几个人说笑成一片,另外两个男人毫不忌讳地盯着我看,眼里充塞着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让我十分不自在。

沈小珍看着我不由得嗤笑一声,似乎觉得我窘迫的模样很可笑。她向一干人介绍了我,然后就和那两男两女打闹喝酒去了。我不善于交际,又和其他几个人不熟,所以也没什么话说,只是沉默地吃着面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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