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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10让我来就来让我滚就滚嗯(第1页)

这大约是目前唯一能做的,一点一点让她明白,他是一个独立个体,不是附属品亦不是宠物。

他对她的迁就,也不是宠物对主人那般单纯。

顾初懵。

她什么时候要吊起来打他。

忽而想到,她确实说过……不下于三次。

穿上鞋,人就跑了出去。

秦朝暮听着走廊叮叮咚咚逃离的声响,闭了闭眼。

这样的机会不多,圈在身边,一点一点教她一点一点一点让她明白。

这种机会但凡出现其他人就失去,哪怕是银龙,是石头,只要是一个对她百依百顺的。

顾初和米娅去了后山,捡土豆,挖野菜,顺便给那条狗取了个名字:阿旺格。

下午回来,就现房间里出现了一个大的梳妆台,西欧款式,大气精致。窗帘也换成了和她卧室里一样的蓝白色,细腻柔软的羊毛地毯铺了大半间房。

没心没肺的人到也没多感动,富足的生活过惯了的大小姐,被人伺候的理所当然。她哪里知道,这是秦朝暮开了八个小时车去异地购买的。

为了这八个小时,又要连续熬几天的夜。

晚上回来,秦朝暮刚进门,就见某人盘着腿坐在床上,一脸欠揍的表情和语调。

“哟,知道要睡地上,特意买了地毯啊。”那点尾音就像是没事找抽。

依旧是他的那件t恤,让她当裙子穿到了大腿弯。

秦朝暮脱了鞋进去,在衣柜里找出换洗的衣服,样子有些懒散,只低低的笑,也不说话。

果然,那人就站在床上继续嘲讽,“秦朝暮,你哑巴了,真以为我治不了你?”

憋了一天的嗓门,就想打嘴炮。

见男人依旧背着自己在衣柜里倒腾着,一脚就踹在男人后腰,然后……

然后自己就摔倒在床上,还羞耻的“哎哟”一声。

秦朝暮甚至连脑袋都没回一下,松开那只脚,将唇角压平才转头看她。

“早上才说的话晚上就忘了,要时不时提醒你一下是不是?”

立得笔直而挺拔的男人,干净俊朗,居高临下的睨着她,薄唇弥漫着似笑非笑的……嘲讽。

“你想接吻就再踹一脚试试。”

顾初惊呆了。

她乖乖的秦朝暮怎么半年不见就学坏了,禽兽的禽,一定是跟着那群臭男人学的。

尤其是隔壁的曹荣两兄弟。

“你……你这半年到底干了什么,是不是天天拿长鼻子酒壶勾人家姑娘面纱?”顾初恼怒瞪他,“这床上滚了几个女人。”

说罢作势就要跳下来,顺便又踹了他一脚。

这一脚秦朝暮受了,因为他现顾初的思维走向有问题,比教训她更重要些。

男人长腿长手一下将人堵在了床边。

看着仰头看着自己的人,顾初莫名就心里爽了一下。

其实也就仰了一点点,偏偏她觉得秦朝暮是仰人鼻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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