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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夺命枪(第2页)

他摸着下巴,陷入了沉思。

一转眼,正对上伊夏不安的目光。另外的两个伙伴也看着韦恩,大概都觉得突然提到那个意外去世的父亲,让韦恩情绪一时低落,所以不知道怎么安慰。爱莎瞪了货架后面的米尔斯一眼:

“疯狂米尔斯,你要是还想继续开你的店铺,就不要乱说话!”

米尔斯只是疯并不傻,被镇长女儿一警告,嗓音一下子低下去,又变成让人听不清的嘟哝了。

“你们别往心里去……我们离开这儿吧,中午去吃点好的,庆祝一下你们姐弟两个都有去萨拉的机会了。”爱莎想要让气氛缓解一些。

韦恩稍加犹豫,最后看了米尔斯一眼,又看看身边的同伴,感觉思绪有点乱。他点点头,同意了爱莎的主意。

三个人由爱莎带头,在热闹的镇中心钻来找去,来到了一处带有遮蔽的午餐铺子。

爱莎以祝为由,请三个朋友喝了酸苹果酒,外加每人一份牛排什锦馅饼。

尽管比鲁斯在身边大吃大嚼,爱莎又三番五次地举起酒瓶子和他碰杯,但韦恩的思绪还是没法从米尔斯提供的消息上转移开。

眼看身前的朋友们都差不多把午餐吃完了,韦恩放下了吃到一半的馅饼,神色认真:

“我觉得,疯狂米尔斯说的话,有可能是真的。”

“嗯?”伊夏看着弟弟。

“父亲昨天说,他一定会为我们弄到需要的钱,把我们送去萨拉城的,对吧?”韦恩看着伊夏,伊夏对他点点头。

“我是这么想的。”韦恩停顿了一下,确定周围没有人听得见后,继续说:

“他真的有一把枪,一把价值昂贵的枪,也就是夺命枪。在昨天,他决定将这把枪卖掉,卖一个金币,来换取我们去萨拉的机会。”

“可是,”伊夏皱皱眉。“我从来没有听父亲说过他有一把火枪。而且,这样值钱的东西,他藏在什么地方呢?”

“问题就在这儿。”韦恩想了想,知道该怎么和他们说清楚了:

“我知道夺命枪是什么东西,我在书上看到过关于这把枪的资料,它不应该流落民间的,因为那是一把……属于猩红之地的武器。”

“属于猩红之地?”爱莎瞪大眼。“你是说,那东西是从猩红之地来的?”

“从资料看来,是这样的。而且并不来自普通的变异怪物,而是猩红之地深处的诡异心脏……这个解释起来有点复杂,但足以说明为什么父亲一直对我们隐瞒这把枪的存在了,因为它本就不该存在我们的手中!”

伊夏看着韦恩,愣了好一会儿。

她想要反驳,却不知道从哪儿开始。

在她的眼中,父亲是一个老实沉稳的形象,记忆里他的一言一行,都是那么规矩、友好,俨然一个善良朴实的农民。……

在她的眼中,父亲是一个老实沉稳的形象,记忆里他的一言一行,都是那么规矩、友好,俨然一个善良朴实的农民。

可伊夏不傻,稍加思索,她就想起来,从有记忆开始,有关父亲的一切,都来自一家人在红松鼠小镇定居之后。

更早的事情,父亲从来都有意避免提及。

伊夏和韦恩知道关于自己家的一些事情,先,他们一家并不属于这个小镇,因为小镇上的平民孩子大都和他们疏远,而贫民区更是父亲不允许他们靠近的地方。

其次,父亲从前是个吟游诗人,在遇到他们的母亲之前,无牵无挂。

然后,之所以后来成为农民,是因为他们母亲的遗愿就是孩子能安稳长大,最好能有机会进入宫廷,摆脱他们流浪世界的可怜生活。

只有父辈按时缴纳什一税,他的孩子才有加入学院、参与觉醒、接触宫廷的资格。

所以,父亲的农民生活就这么安安稳稳过了十多年。

可在那之前呢?谁知道那之前的故事呢?谁又能保证,在那之前,父亲从未提及的生活里,就没有韦恩和伊夏想也不敢想的往事呢?

韦恩显然知道伊夏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在心中已经有了思路:

“你记得,父亲是为什么选择在红松鼠小镇定居的吗?”

“他说他有一个共同流浪过的朋友,”伊夏若有所思。“那个朋友和他一起走遍大半个世界,终于回到了他的家乡,也就是红松鼠小镇。父亲说他没有家乡,只好把朋友的家乡当成归宿——可毕竟是客人,即便落了脚,也依然融不进别人的家庭里……”

伊夏眼睛一圆,明白了韦恩的意思:

“他说的那个朋友,就住在镇南贫民区——他是镇南贫民区的原住民!这就是他和父亲的关系越来越淡的原因!而镇南贫民区就是父亲昨天遇难的地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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