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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溜达到了排架边,和她并肩站立着,挑选着排架上的毛。

  苏渺用余光也能感受到这男人挺拔的身影,在狭小的里,特别能给人一种极致的压迫感。

  周遭气温在升高,她不由得加快了呼吸的频率。

  “写王羲之的字,最好用狼毫。”少年漫不经心地说着,抽出一只狼毫,递到她手里,“试试这支。”

  苏渺一言不地接过,试了试尖,比她平时用的羊毫韧度强了很多。

  “我不太用的惯这种,我用的都是羊…”

  话音未落,少年竟然翻过她的手背,掀开了袖子,在她纹身的鹰翅处,轻轻用尖软毛勾勒轮廓。

  他全然未曾察觉女孩绯红的耳垂,自顾自道:“行楷草,都以飘逸为主,简洁遒劲,尤其是王羲之的行,飘逸恣意。羊毫太软,撑不起这份气度。”

  说罢,他又用羊毫在她柔软白皙的皮肤上勾勒着,“能感觉到区别?”

  柔软的毛如电流般在她皮肤表层掠过,酥酥痒痒,漫入肌骨。

  的确,只有细腻的皮肤才能最真切地感受到两者间细微的差异。

  练了这么多年的羊毫,想要精进,她应该试试更有难度和挑战性的狼毫了。

  只是……

  “谢谢推荐。”

  苏渺矜持地抽回手,摘下袖子,瞥了眼他手里狼毫的价格,低声道,“就逛逛而已,我不在这家买。”

  迟鹰不再多说,手里的毛挂回了排架。

  这时候,店主走了过来,将装着毛的丝绒盒递到了迟鹰面前:“您看看,这是您定制的闲云堂毛,要不要试试墨。”

  “不用,你这里我放心。”

  “得,有您这份信赖,我肯定给您挑最好的。”

  迟鹰接了丝绒盒,直接放进了黑书包里。

  “走好嘞,欢迎下次再来。”

  走出了闲云堂,俩人一前一后地走着下坡路。

  他背着黑书包,校服外套悬在山地车头,单薄白衬衣下,隐约可见他挺拔的骨型。

  路过垃圾箱,迟鹰按下刹车,从书包里抽出一只用旧的毛,随手便要丢进去。

  苏渺眼尖,赶紧跑过来牵住了他的手腕:“别、别忙扔!”

  他的手背体温比她高一些,微烫,皮肤也很紧实,隐约能感觉到皮下骨骼的硬度。

  迟鹰轻佻地看着她:“怎么,刚刚摸了你,你还要摸回来?”

  “才不是。”苏渺脸颊泛起盛夏特有的潮红,赶紧松开手,“我只是想问,这是不要了吗?”

  “用了很久,该置换了。”

  “能给我看看?”

  迟鹰递给了她。

  这只狼毫同样也是顶级毛品牌闲云堂的定制款,杆子虽然看得出有岁月的痕迹,是使用了很多年的,但尖仍旧锐利有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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